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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处理政策

1. 总则

本个人数据处理政策依照2006年7月27日第152-FZ号联邦法《个人数据法》(以下简称“个人数据法”)的要求制定,规定了 US-MEDIA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运营方”)处理个人数据的程序以及保障个人数据安全所采取的措施。

1.1. 运营方将尊重人权与公民自由、保护隐私权以及个人和家庭秘密,作为开展业务的首要目标和必要条件。

1.2. 本运营方个人数据处理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适用于运营方可能从网站 https://reputaciya.us-media.ru/ 访问者处获得的全部信息。

2. 本政策中使用的基本概念

2.1. 个人数据自动化处理——借助计算机技术手段对个人数据进行处理。

2.2. 个人数据封锁——暂时停止个人数据处理(为澄清个人数据而必须处理的情况除外)。

2.3. 网站——由图形和信息资料以及确保其在互联网网络地址 https://reputaciya.us-media.ru/ 上可访问的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组成的集合。

2.4. 个人数据信息系统——包含在数据库中的个人数据以及确保其处理的信息技术和技术手段的集合。

2.5. 个人数据去标识化——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确定个人数据属于特定用户或其他个人数据主体的行为。

2.6. 个人数据处理——使用或不使用自动化手段对个人数据进行的任何行为(操作)或一系列行为(操作),包括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澄清(更新、修改)、提取、使用、传输(传播、提供、访问)、去标识化、封锁、删除和销毁个人数据。

2.7. 运营方——独立或与他人共同组织和/或实施个人数据处理,并确定个人数据处理目的、待处理个人数据构成以及对个人数据实施的行为(操作)的国家机关、地方自治机关、法人或自然人。

2.8. 个人数据——与网站 https://reputaciya.us-media.ru/ 的特定或可识别用户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任何信息。

2.9. 个人数据主体允许传播的个人数据——个人数据主体依照个人数据法规定的程序,同意处理其允许传播的个人数据后,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访问权的个人数据(以下简称“允许传播的个人数据”)。

2.10. 用户——网站 https://reputaciya.us-media.ru/ 的任何访问者。

2.11. 个人数据提供——旨在向特定人员或特定群体披露个人数据的行为。

2.12. 个人数据传播——旨在向不特定多数人披露个人数据(个人数据传输)或使不特定多数人了解个人数据的任何行为,包括在大众媒体中公布个人数据、在信息通信网络中发布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对个人数据的访问。

2.13. 个人数据跨境传输——将个人数据传输至外国领土上的外国国家机关、外国自然人或外国法人。

2.14. 个人数据销毁——导致个人数据在个人数据信息系统中不可恢复地永久销毁且无法进一步恢复其内容,和/或销毁个人数据物质载体的任何行为。

3. 运营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1. 运营方有权:

  • 从个人数据主体处获得真实的信息和/或包含个人数据的文件;
  • 在个人数据主体撤回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或提出停止处理个人数据的要求时,如存在个人数据法规定的依据,运营方有权在无个人数据主体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个人数据;
  • 自行确定履行个人数据法及其配套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所必需且充分的措施构成和清单,除非个人数据法或其他联邦法律另有规定。

3.2. 运营方有义务:

  • 应个人数据主体要求,提供与其个人数据处理相关的信息;
  • 依照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个人数据处理;
  • 依照个人数据法的要求回应个人数据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和请求;
  • 应个人数据主体权利保护授权机关的要求,自收到该请求之日起10日内提供必要信息;
  • 发布或以其他方式确保公众可不受限制地访问本个人数据处理政策;
  • 采取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保护个人数据免遭非法或意外访问、销毁、修改、封锁、复制、提供、传播,以及免遭其他非法行为;
  • 依照个人数据法规定的程序和情形,停止个人数据传输(传播、提供、访问),停止处理并销毁个人数据;
  • 履行个人数据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4. 个人数据主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4.1. 个人数据主体有权:

  • 获得与其个人数据处理相关的信息,联邦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运营方应以可理解的形式向个人数据主体提供信息,且其中不得包含与其他个人数据主体相关的个人数据,除非存在披露此类个人数据的合法依据。信息清单及获取程序由个人数据法规定;
  • 如个人数据不完整、过时、不准确、非法获得或不属于所声明处理目的所必需,有权要求运营方澄清、封锁或销毁其个人数据,并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保护自身权利;
  • 在为商品、工程和服务市场推广而处理个人数据时,提出事先同意的条件;
  • 撤回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以及提出停止处理个人数据的要求;
  • 就运营方在处理其个人数据时的非法行为或不作为,向个人数据主体权利保护授权机关或法院提出申诉;
  • 行使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4.2. 个人数据主体有义务:

  • 向运营方提供关于自身的真实数据;
  • 将其个人数据的澄清(更新、修改)情况告知运营方。

4.3. 向运营方提供关于自身虚假信息,或未经他人同意提供他人个人数据信息的人员,应依照俄罗斯联邦法律承担相应责任。

5. 个人数据处理原则

5.1. 个人数据处理应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进行。

5.2. 个人数据处理应限于实现具体、事先确定且合法的目的。不得进行与收集个人数据目的不相容的处理。

5.3. 不得合并处理目的彼此不相容的个人数据库。

5.4. 仅处理符合其处理目的的个人数据。

5.5. 所处理个人数据的内容和范围应与所声明的处理目的相符。不得相对于所声明的处理目的过度处理个人数据。

5.6. 处理个人数据时应确保个人数据的准确性、充分性,并在必要时确保其与处理目的的相关性。运营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和/或确保采取必要措施,删除或澄清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数据。

5.7. 个人数据的存储应以能够识别个人数据主体的形式进行,且不得超过实现个人数据处理目的所需的时间,除非联邦法律、个人数据主体作为当事方、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合同另有规定。所处理的个人数据应在实现处理目的后,或在不再需要实现这些目的时予以销毁或去标识化,除非联邦法律另有规定。

6. 个人数据处理目的

处理目的 提供使用运营方服务和产品的机会,提高网站访问者对运营方产品和服务的了解,发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系统通知,提供技术支持,处理向运营方提交的请求,提供定向(目标)广告信息并优化广告活动,以及用于其他营销和广告目的。
个人数据 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姓名
法律依据
  • 经个人数据主体同意而处理其个人数据;
  • 为履行个人数据主体作为当事方、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合同,或为应个人数据主体主动订立合同或订立个人数据主体将作为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合同所必需而处理个人数据。与个人数据主体订立的合同不得包含限制个人数据主体权利和自由的规定。
个人数据处理类型 个人数据的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销毁和去标识化。向电子邮箱发送信息邮件。

7. 个人数据处理条件

7.1. 经个人数据主体同意而处理其个人数据。

7.2. 为实现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或法律规定的目标,或为履行俄罗斯联邦法律赋予运营方的职能、权力和义务所必需而处理个人数据。

7.3. 为实施司法、执行司法文书、其他机关或官员依照俄罗斯联邦执行程序法律应执行的文书所必需而处理个人数据。

7.4. 为履行个人数据主体作为当事方、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合同,或为应个人数据主体主动订立合同或订立个人数据主体将作为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合同所必需而处理个人数据。

7.5. 为实现运营方或第三方的权利和合法利益,或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且在此过程中不侵犯个人数据主体权利和自由所必需而处理个人数据。

7.6. 处理个人数据主体提供或应其要求向不特定多数人开放访问的个人数据(以下简称“公开个人数据”)。

7.7. 处理依照联邦法律应予公布或强制披露的个人数据。

8. 个人数据收集、存储、传输及其他处理程序

运营方通过实施履行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现行法律全部要求所必需的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保障所处理个人数据的安全。

8.1. 运营方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个人数据。

8.2. 在任何情况下,用户的个人数据均不会传输给第三方,但与履行现行法律相关的情形,或个人数据主体同意运营方为履行民事合同义务而将数据传输给第三方的情形除外。

8.3. 如发现个人数据不准确,用户可自行更新,向运营方电子邮箱 info@us-media.ru 发送注明“个人数据更新”的通知。

8.4. 个人数据处理期限以实现收集个人数据的目的为准,除非合同或现行法律另有规定。用户可随时通过向运营方电子邮箱 info@us-media.ru 发送注明“撤回个人数据处理同意”的通知,撤回其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

8.5. 第三方服务(包括支付系统、通信工具和其他服务提供商)收集的全部信息,由上述主体(运营方)依照其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存储和处理。个人数据主体应自行查阅上述文件。运营方不对第三方(包括本条所述服务提供商)的行为承担责任。

8.6. 个人数据主体设定的关于允许传播的个人数据的传输(提供访问除外)、处理或处理条件(获取访问除外)的禁止,在为实现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国家、公共及其他公共利益而处理个人数据时不适用。

8.7. 运营方在处理个人数据时确保个人数据的保密性。

8.8. 运营方以个人数据主体可识别的形式存储个人数据,且不得超过实现个人数据处理目的所需的时间,除非联邦法律、个人数据主体作为当事方、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合同另有规定。

8.9. 停止处理个人数据的条件可以是:实现个人数据处理目的、个人数据主体同意期限届满、个人数据主体撤回同意或提出停止处理个人数据的要求,以及发现非法处理个人数据。

9. 运营方对所获个人数据实施的行为清单

9.1. 运营方实施个人数据的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澄清(更新、修改)、提取、使用、传输(传播、提供、访问)、去标识化、封锁、删除和销毁。

9.2. 运营方通过信息通信网络或不借助此类网络接收和/或传输所获信息,实施个人数据自动化处理。

10. 个人数据跨境传输

10.1. 运营方在开始实施个人数据跨境传输活动之前,有义务就拟进行个人数据跨境传输的意向通知个人数据主体权利保护授权机关(该通知应单独于拟进行个人数据处理的意向通知发送)。

10.2. 运营方在提交上述通知之前,有义务从拟接收个人数据跨境传输的外国国家机关、外国自然人和外国法人处获得相关信息。

11. 个人数据保密性

运营方及其他获得个人数据访问权的人员,有义务未经个人数据主体同意,不向第三方披露个人数据,也不传播个人数据,除非联邦法律另有规定。

12. 最终条款

12.1. 用户可就其个人数据处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箱 info@us-media.ru 向运营方咨询并获得说明。

12.2. 运营方对本个人数据处理政策的任何变更均将反映在本文件中。本政策长期有效,直至被新版本替代。

12.3. 本政策现行版本可在互联网上自由查阅,地址为 https://reputaciya.us-media.ru/politic/